布局建设国家级工程中心 构建全链条产业创新体系
2026年03月04日
字数:1,358
版次:03
省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副主任、研究员 李红轩
我省拥有以兰州大学、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系统研究所等为代表的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和11家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基础研究领域具有显著优势。但仍存在基础研究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产业竞争胜势的突出短板,具体表现为:一是成果转化率偏低。大量高水平基础研究成果停留在论文和实验室阶段,缺乏有效的工程化、中试放大和产业化路径。二是工程化能力薄弱。在将实验室原理样机或技术雏形转化为稳定可靠、可规模化生产的工艺、装备和产品方面,缺乏专业的工程化平台、人才队伍和持续投入。三是创新链条不完整。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偏重基础前沿,企业技术中心偏重短期应用,两者间衔接不畅,缺乏专门从事技术熟化、工程验证、标准制定、中试验证和共性技术攻关的关键环节载体。为此建议:
一、明确战略定位与优先领域。一方面,将“布局建设国家级/区域级创新工程中心”作为构建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之一,纳入甘肃省科技创新规划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其作为连接基础研究与产业应用“枢纽”的战略定位,着力打造“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产业中心”高效贯通、相互支撑的全链条产业创新体系。另一方面,紧密围绕我省“强工业、强科技”行动部署和特色优势产业,以及国家在西部地区布局的重大战略需求,遴选具有良好基础研究积累(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等)、明确产业应用前景、省内具有较强承接能力(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的领域,优先布局和支持培育国家级创新工程中心。
二、强化资源整合与协同机制。一是盘活和优化配置省内现有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产业研究院等资源,择优进行重点培育和升级。二是建立由政府引导、依托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牵头、骨干企业深度参与的“三位一体”协同共建机制。三是以培育工程中心为契机,推动形成紧密的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早期介入研发,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成果。
三、加大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一是省级财政设立“国家级创新工程中心培育专项基金”,对进入国家级培育序列或获批建设的工程中心,提供持续的、强有力的前期建设、运行经费和项目配套支持。二是引导社会资本、企业研发投入共同支持工程中心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工程中心开展科技创新、从事基础和前沿研究提供金融支持。三是鼓励省级重大科技计划、产业振兴项目等,优先支持由工程中心组织实施的、面向产业重大需求的共性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
四、突破体制机制瓶颈。一是赋予工程中心在人才引进、岗位设置、薪酬分配等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吸引高水平科学家、工程师和企业家共同参与。二是完善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等政策,激发创新活力,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三是对工程中心在技术路线探索、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非主观故意失误,建立科学的容错免责机制。
五、强化产业对接与溢出效应。一是建立工程中心与省内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定期对接机制,将企业技术难题凝练为工程中心的攻关任务。二是鼓励工程中心孵化科技型企业,支持其衍生技术成果在本地转化和产业化,对工程中心孵化的企业给予政策扶持。三是围绕工程中心的核心技术成果,积极布局建设专业的“产业中心”,形成“工程中心突破技术—产业中心放大生产—产业集群提升竞争力”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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