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省属高校建立科技发展与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建议
2025年11月05日
字数:1,394
版次:03
董志峰
近年来,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的大背景下,“需求牵引”在高校学科设置和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地位。省属高校作为全省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在教育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支撑国家战略需求、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使命,需要在动态调整优化中提升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
当前,由于省属高校受制于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等现实,存在学科布局与产业需求脱节、人才供给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难以快速响应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学科设置自主权不足,专业调整机制不够灵活。省属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多集中于传统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相对滞后,难以及时响应新兴领域需求;专业调整受传统评估指标束缚影响较大,对前沿性、交叉性和战略需求的考量不足,部分专业同质化严重,特色和优势不够突出。二是人才培养模式滞后,实践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与学科设置相对应,省属高校的专业课程体系更新缓慢,部分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与技术前沿衔接不紧密;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合作机制不健全,人才培养与区域重点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结合不够,实践实训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未能完全形成运行、监督、保障等一体化机制,学生创新创业能力不足,行业产业协同度低。三是资源配置有待优化,人才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财政资金投入主要依据省属高校学科专业、科研成果等历史数据,未能体现对急需领域和政策导向领域的倾斜支持,而交叉学科研究往往需要跨领域合作和多方面投入,目前尚缺乏明确的资金支持渠道和资源共享机制。省属高校在持续深化改革方面虽然有了探索推进,但在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困难,考核评价的导向和标准相对单一,师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为此建议:
一、下放省属高校学科设置自主权,完善学科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在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允许省属高校在符合国家战略和区域需求的前提下,自主设立、调整或撤销学科专业,报省级教育部门备案。二是建立省级学科大数据平台,整合就业市场、科研立项、专利数据等信息,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动态评估体系,为省属高校学科调整提供实时动态分析支撑。
二、创新省属高校专业设置形式,强化省属高校“微专业”建设。一是推广“微专业”培养模式,鼓励省属高校围绕特定学科领域开设模块化“微专业”,学生通过修读核心课程获得认证,快速填补技能缺口。二是支持企业参与微专业课程设计,将行业认证融入教学体系。三是推动省属高校“双学位”“主辅修”制度改革,允许学生自主组合专业,如“法学+网安”“法学+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大数据”“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与工程”等。
三、以政府为主导,推动省属高校完善“产学研用”协同的人才培养体系。一是开展教育界与产业界对话对接活动,深化校企联合培养机制,推行“订单式”培养。二是支持高校与省属龙头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实行“校内导师+企业导师”双导师制。三是强化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建设省级共享型实训基地,重点覆盖区域特色产业。
四、不断改善评价导向,持续深化省属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和人才发展评价体制机制改革。一是鼓励省属高校结合实际完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允许教师通过横向课题成果替代部分论文要求,持续提升人才管理效能。二是推动试点“产业教授”岗位,吸引企业高层次人才兼职授课或联合攻关。
(作者系甘肃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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