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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降低兰州新区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的提案
2025年12月17日
字数:796
版次:01

高永健


  2020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4号),2021年5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园区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21〕39号),明确大数据企业到户电价为0.28元/千瓦时、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项目到户电价0.35元/千瓦时。我省电价优惠政策的出台,极大助推了兰州新区绿色化工、新材料、大数据等产业快速发展,招引了东金硅业、宏彬、格瑞芬、宝航等大电负荷企业不断聚集,仅2023年一季度,兰州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9.5%,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59.8%,增速位居全省第一。
  2022年因国家政策调整,取消了新能源配比指标向重大优质项目倾斜的政策(原新能源配比达80%,目前配比不到30%),工业用电与工商业用电新能源配比持平,新材料、新能源等大工业电价平均约0.5元/千瓦时,导致兰州新区无法向落地企业兑现新能源高配比(60%以上)和优惠电价(0.35元/千瓦时)的承诺。
  因此,企业要求提高新能源配比,以利于产品出口欧美等海外市场,同时要求对超出电价给予补贴。如不及时兑现,兰州新区已招商落地项目后期建设将受到严重影响,在建项目建设速度将放缓,已投产项目生产成本增加,也将影响新的招商项目落地建设。为此建议:
  一是积极参考周边宁夏、内蒙古、青海、新疆等省区新能源上网电价情况,结合实际,用足用好我省河西地区风光电资源禀赋优势,保持我省新能源上网交易价格优惠政策稳定,优先保障本土工业企业发展低成本用电需求。
  二是紧盯电煤市场动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省内电力企业适当降低省内火电上网交易价格(目前电煤价格已降至600元/吨左右,较2021年底的1200元/吨降低50%左右),不断降低本土工业企业用电成本。
  三是充分考虑兰州新区用电量持续高速增长、负荷消纳能力突出、交通区位优势明显的实际,在火电项目建设指标分配方面向兰州新区倾斜,以增强我省中部电网负荷接入能力,全力保障新区工业企业足额、安全、可靠用电,为全省“强工业”行动打好头阵、再建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