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探寻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新路径
2025年10月22日
字数:1,463
版次:03
王亦农
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作为矛盾化解的前沿阵地,承载着“第一道防线”的重要职能。目前,甘肃省乡镇(街道)综治中心普遍按照“1厅+N室”模式整合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2024年,全省累计调处纠纷81.27万件,信访事项8100余件,法律援助1.5万余件。各地综治中心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四个实战化”,打造集“指挥中枢”与“前沿阵地”于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体。例如兰州市城关区综治中心创新推行“七中心合一”模式,实现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榆中县综治中心通过创新“1376”工作体系,初步形成矛盾纠纷调处“榆你共解·安在其中”品牌。
虽然近年来基层法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但当前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仍存在着资源整合协同性不足、法治供给结构性失衡、法治宣传针对性不强等短板。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背景下,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我们既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基层法治建设的现实困境,更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构建起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贡献法治力量。为此建议:
一、健全资源整合与协同机制。(一)推动“七中心合一”实体化运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在综治中心设立联合调解室、综合服务窗口,实行多部门派驻人员合署办公,集中提供各类法律服务,确保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二)打造数字化资源共享平台。在现有各地区信息平台(例如民情地图·小兰善治)的基础上增添各部门信息共享模块,实现矛盾线索、人员信息、处置进展等内容实时共享。并依照纠纷类型自动匹配责任部门,同步督办进度,超时未结自动预警,提升各部门协同效率。
二、夯实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扩大“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覆盖范围。现有“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基础延伸至乡镇(街道)综治中心,鼓励律师参与综治中心调解。优化村居法律顾问考核机制,将参与综治工作纳入律师执业考核体系,推行积分制度,通过积分累积和评奖评优等举措,激发律师参与基层法律服务的积极性。(二)推行律师常态化驻点服务。组织律所与各综治中心签订服务协议,在综治中心内划定律师专属服务区域,公示律师专业领域,实行固定时段驻点办公,针对基层高频法律问题提供专项咨询服务。(三)建立调解案例数据库。依照家庭纠纷、劳动权益等类别整理各综治中心典型调解案例成册,同步标注法律适用条款及调解策略分析,供基层调解员参考学习,提升其调解水平。
三、深化基层法治宣教与预警。(一)开展网格员法律培训。委派律师定期对网格员进行法律培训,聚焦乡镇(街道)常涉及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土地纠纷等高频话题精准授课,并通过法律咨询情景演练等方式,提升网格员矛盾排查和基础咨询调解能力。(二)制定情景化普法课程。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对重点人群开展反诈宣传等活动,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筛选典型案例并改编为各地区方言版法治微电影/短视频,精准提升普法实效。(三)互通警网数据联动反诈。将公安反诈预警系统接入综治中心数据平台,实时监测居民高风险转账等异常行为,一旦触发预警,网格员与民警立即联动,通过电话提醒或上门核查开展劝阻工作。
四、完善监督与评价机制。通过实时数据监测等手段动态监督综治中心日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即查即改。从服务态度、专业水平等维度建立综治中心满意度评价体系,将调解成功率、响应时长、群众反馈等指标纳入综治中心考核范畴,与工作人员评奖评优直接挂钩,促进综治中心工作效能持续优化。
(作者系省政协委员,省律协副会长、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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