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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甘全国政协委员讨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2026年03月09日
字数:1,216
版次:02
  本报北京讯(记者王 钊 邱瑾玉)3月8日上午,住甘全国政协委员分别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分组会议,讨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住甘全国政协委员庄国泰、林铎、欧阳坚、马文云、尚勋武、霍卫平、刘仲奎、郭天康等分别参加各组讨论。
  审议中,住甘全国政协委员对三部法律草案给予高度评价。大家表示,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时代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标志性成果,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将为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贺颖春委员说,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法典,实现了生态环境法律体系集成化、法典化,标志着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进入系统协同新阶段。这部法律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共5编1242条,系统整合现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绿色低碳发展单独成编,将“双碳”目标纳入法治轨道;明确生态环境权益,强化公众参与和公益诉讼;赋予县级执法主体独立执法权,破解基层监管难题,实现全链条、全要素、全区域治理。
  马东平委员说,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转化为国家法律制度,实现党的民族工作思想法治化、制度化。这部法律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为民族团结各项政策措施提供刚性法律支撑,同时该法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法治保障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五个认同”,促进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民族复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实践意义。
  黄宝荣委员说,国家发展规划法是规范国家发展规划制定、保障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基本法律。将国家发展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实施监督工作纳入法治轨道,有助于提高国家规划工作法治化水平,为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草案构建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多元支持“三位一体”的民主机制,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
  张萍委员说,青山绿水、蓝天白云是老百姓对美好生态的热切期盼,生态环境法典系统整合了现有生态环境类法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体系化、法典化的方式集中呈现,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制定生态环境法典,为“美丽中国”建设和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生态兴则文明兴,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将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加强生态修复治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动节能降碳等积极建言献策,为建设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美丽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
  以法为纲,循法而治。住甘全国政协委员表示,通过制定实施三部法律,必将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将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为持续彰显制度优势、大国优势和鲜明中国特色履职尽责,努力以高质量履职成果助力“十五五”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