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助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2025年12月08日
字数:1,461
版次:01
李书敏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进程持续加快,国家和省上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支持补助力度不断加大,物质装备技术条件逐步成熟,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节本增收成果明显,服务模式丰富高效,广大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但与农业发达省份相比,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在规模、能力、质效等方面均有不小差距,对农业强省建设的支撑作用发挥不够,构建现代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仍有诸多短板和弱项:一是服务主体实力较弱。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涉农服务单位等,规模不大、实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带动能力不强等问题普遍存在。二是服务领域拓展有限。农业社会化服务主要集中在粮食等大田作物的产中环节,跨区域跨产业综合性服务有限,延伸前后端的创新不足。三是服务资源统筹不够。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间缺乏集聚资源要素的综合服务平台和跨区域跨产业的联合服务机制,造成有限行政、市场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集约化发展。四是服务市场环境不优。目前,多元服务主体服务供给高度相似,同质化竞争比较激烈,难以形成服务社会化服务的优势及合力,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服务标准、机制模式等还处在探索阶段。为此建议: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龙头。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质量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决策部署,衔接匹配国家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的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建议农业农村部门依托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行动,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市场专业公司等不同类型的服务主体中,筛选经营实力强、服务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服务主体,统筹集中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等,连续定向扶优扶强,充分考虑主体性质、供给能力和服务功能,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和“国家队”。
二是突出政策引领,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为了巩固和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整省试点”工作成果,建议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综合运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的补贴政策,并强化分类引导,形成叠加效应,培育先进典型。在服务内容上,继续巩固扩大对粮食作物生产服务,在大豆油料扩种行动中充分发挥引领作用,逐步探索开展果菜药等经济作物和畜禽养殖托管服务;在服务链条上,大力向产前的配方施肥、统防统治、飞防作业等服务延伸,持续向产后的收购、加工、储藏、销售等环节拓展;在服务方式上探索“农业互联网+”“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新型模式和载体。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建议有关涉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协会等,共同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服务质量、服务主体信用等行业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逐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管理完善,对不同地区、产业等的服务价格进行指导监测。持续强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监管查验,突出正向激励和资源竞争性配置,多措并举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康发展。
四是建立平台机制,统筹农业社会化服务资源。鉴于中央财政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支持产销大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议配套扶持我省供销合作社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依托供销合作社网络体系,与涉农经营服务企业、农业生产主体、金融机构共同成立区域性、协作性、综合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合作互助组织。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优势,有效整合农资、农技、产销、金融、信息等服务资源,引领聚合多元服务主体,搭建跨区域、跨产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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